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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全家不商量(王小波家) (1 / 2)

王小波在招工現場差點打起來,心裡不舒服,回家了。

他家在市區的小別墅區,裡面住的都是夠一定級別的幹部。

他家住一幢二樓小洋房內。

走進大門,進去就是會客廳。

他小媽坐在沙發上織毛衣,一副悠閒自在的模樣。

他自己的媽在南洋,在他爸病故前離了婚。

他爺爺是南洋鉅富,他爸在蘆溝橋七七事後作為海外的抗日力量,來到延安,參加革命,並在情報部工作。

抗戰勝利,他被派往上海隱蔽戰線工作。繼爾又被安排在敵艦潛伏,積蓄力量。在新中國建立前夕,與其他同志策劃敵艦起義成功。受到我軍高階首長的接見。

在起義中,他負了傷。被安排療養期間。與護士,也就是產生了愛情。組織上同意他可以與在南洋的妻子離婚後,與護士結婚。

事情辦得很順利,他願意以放棄南洋的資產為條件,與妻子離婚。但要他最小的兒子就是王小波回到身邊。

王小波從八歲從南洋回到國內,儘管他有一百個不願意,可這是大人的決定。也無奈。

回到家裡後,他爸被評上少將軍銜。

當他還沒有明白少將是多大官時,他爸舊傷復發逝世了。

家裡只剩他和小媽。

他親媽在南洋,捨不得這個寶貝兒子。便託人找了個保姆。並定時匯錢過來。

他親哥,以做生意為名來國內,與小媽商定:他爸的每月的憮血金由小媽來領用,王小波的所有開銷都由他哥來管。兩人只是名義上的母子關係。

這下,王小波徹底獨立了,老爸是老紅軍,老母是南洋富商。小媽的話可聽或不聽。

從小學開始便大手大腳花錢。吃喝玩樂,無所不能。而且囂張跋扈,任性行事。人稱混世小魔王。一直到初中畢業也不上了,成天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。

王小波有三大嗜好。

賭:從小學就開始打牌來輸贏。但在文革前麻將禁止的,其他形式的賭博是作為犯罪來處理的。他糾集人來打四十分、爭上游等。懲罰是夾子夾耳朵等。他人聰明,又會作弊。所以在這方面,他還是同齡人中無人能比的。

結幫:他會用錢籠人,結交朋友。在他的周圍有十多人跟著。進進出出,到處耍威風擺譜,他想搞一個人,只要使個眼色就行。而且出了事他不負責。

玩女孩:他上初一年級發育。從此,穿最流行的奇異服裝、抹南洋寄過來的頭油、香水。走在大街上。很招少女青睞。他也不好好上學,與朦朧中的少女頻頻約會。

由於他的自由散漫,經常出格,遭到將軍樓管委會多次訓斥。

最近,他又因誹聞被公安局關注了。

他與一位剛17歲的少女戀愛,把少女的肚子搞大了。他還不承認。少女的父母到派出所報警。

情況緊急,他哥連夜趕來,安撫少女。提出經濟賠償。金額不小。

公安局立刻進行調查,結果是少女出於自願。

最後定性,不屬於強姦案。

但王小波道德敗壞,需勞動教養。

這件事搞複雜了,王小波哥哥提出是否能讓其回南洋,公安機關回應王小波已是中國藉,不批准不能出境。

於是,他哥哥找到正在此地招工的朱隊長。朱隊長立馬到郵政局打長途電話給北京的老首長。

老首長又打電話給市委書記,講了情況。並作了自我批評,說是老部下對革命作了很大貢獻。不幸很早逝去。自己忙於工作,對老部下的兒子關心不夠。故向當地政府道歉,並希望能對王小波寬大處理。並派秘書前來協調。

隔天,秘書一下飛機就與市政府和公安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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