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徐。你幫我把你那個學弟,給約出來唄?”
“誰啊?”老徐仍伏案疾書,並沒有。
“就那誰……就是……”
“我為什麼要幫你把他約出來?”
“啊……就是,我有些事吧,得跟他溝通一下。你也知道,他對這個案子的瞭解程度……”
我話還沒說完,老徐就直接打斷我:“我沒問你為什麼要見他,我是問為什麼要我來約他?”
“我也不認識人家啊。你不是他學長麼,而且還有交情。”
“那我就要幫你這個忙麼?我說了,我不願意捲到這裡面去。”
“你……”看著老徐一副消極的態度,我也有些生氣,轉頭我就要走。
“唉……你要找他問什麼?”老徐將椅子轉了過來,到我的方向。
“啊?”
“你見過被告嫌疑人了?”
“還沒呢。”
“那你去見他的前辯護律師要幹嘛?”
“我這不有事情要確認嘛。”
“跟那位被告嫌疑人去直接確認,不是更好?”老徐的態度十分認真。
見此,我連忙坐下來,認真解釋道:“是這麼回事,我和阿姨溝透過,他兒子不太願意再上訴了。”
“他兒子不願意再上訴了?”
“對。而且,態度十分堅決。”
“那你這不是狗叫耗子多管閒事麼!你這辯護也賺不了幾個錢,你也想被人給打一回?這不是賺錢不要命麼?”
“不是。我……”
“你就非得趟這趟渾水麼?”
“我……”一時間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。但其實,我是知道為什麼的,我冷靜了一下,然後反問老徐:“你知道,我為什麼要做刑訴律師麼?”
“是理想?”
“也算是理想,也算是現實。”我和老徐講起了我之前沒和他說起過的往事。
其實,我當年大學學的是工科,學法是後來考研換的專業。之所以我會跨考學法,就是因為一件事,那件事發生在我大二下學期返校之時。當時,我在火車上,車上人挨人、人擠人,我一個窮學生坐的硬座車廂,環境就更不用說了。然而,就在到站下車之後,在站臺之上,一個和我同齡的女孩,指著我說我摸她的屁股。
一時間,周圍的人都圍了過來,所有人都議論紛紛,大多都是指責我的。剩下少數也是暫時保持中立,根本就沒人支援我。
然後,一位女列車員也過來了,在和女孩說了幾句之後,便指著我,怒斥道:“你怎麼回事?怎麼能摸人家女孩的屁股呢?”
“我哪兒摸她的屁股了?!”其實,我這話說得也不算完全硬氣,因為也不敢完全確定我就一定沒摸到她的屁股。當時下車的時候,人挨人,人擠人,人山人海,真說是我的手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屁股,倒也不是沒有可能。事實上,我的手確實感覺像是碰到了什麼東西,但我覺得那應該不是人的屁股,因為那像是一堆硬物,好像是一袋工具之類的。我也說不清楚,但我覺得那不是屁股。但其實,非要說的話,我也說不太清楚,我的手是不是真的沒有碰到她的屁股。
“你要是沒摸人家女孩的屁股的話,那你證明你沒摸啊。”那列車員的氣勢咄咄逼人,但同時還沒忘摟著、安撫那女孩。
“我……”一時間,我只覺頭暈目眩。這要我如何證明?
但是,隨著周圍要求我自證清白的聲音越來越多,我也有點扛不住了。特別,最後連乘警都被吸引來了,說要帶我走,我是真的慌了。
然而,就在這時,從人群中出來一人,從容地笑著,說道:“無罪,不需要證明。”隨後,當那位中年女性站在我身前,與那女孩對峙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