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張詭義,我沒有家,沒有親人,甚至連我自己的名字,都是在我認識她後取的。
記事之起,我就在打架。為什麼能活下來?可能真有善人願意來到我們這裡的爛巷子裡,在我們這個破地方,開一家慈善中心吧。
不管他是鍍金也好,還是聖人也好,我都很感謝他,沒有他,我也沒辦法活到能自力更生的時候。
在我知道那家慈善中心後,我想去感謝,但到了地方才發現,慈善中心早已倒閉多年。後來我四處打聽,才得知原來聖人被當地的一個小孩殺了,所以慈善中心才就此關閉。
原因是什麼?沒有原因,單純地將每個人視為敵人,這就是當地小孩想要活下來的手段。
而那一年,我剛好七歲。
為了填飽自己的肚子,我又開始在那又髒又臭的巷子裡四處謀生。
為了活下去,我不擇手段。
背叛,欺騙,出賣……
我本以為我的一生會一直這樣持續下去,然後等到某一天被人奪走了性命。
但在十一歲的時候,我的人生出現了轉折。
那條骯髒的巷子被轟炸了,除了我沒有人活下來。
幸運嗎?不覺得。我為什麼沒有在那場轟炸中死去?這是我當時的想法。
轟炸的人來了,他們全副武裝,手中拿的槍是我在巷子裡看到的槍不能比的。
他們也沒想到會有人活下來,不過他們不在乎,繼續朝前走去。
我被無視了,這也很正常,被無視,我才能更好地活下去。
但四處都是荒野,我不知道能去哪裡,所以跟在了他們的身後。
他們也不在乎。
從那以後,我成為了他們飯後消遣的樂子,戲弄我,嘲笑我。
但我也不在乎。
至少,把他們逗開心了,我還能吃到他們不要的飯菜。那是遠比我在巷子裡吃到的好吃一百倍,一萬倍。
只是在某一天,他們遭受到了巨大的打擊,出現了嚴重的減員。
而就在當天晚上,我第一次接觸到了他們的頭目。
那是一箇中年人,見到我後,他只做了一件事。
名字,他給了我一個名字,準確地說,應該是給了我一個代號。
鬣狗。
他把我收編了。
但不只我一個人,首領還收編了許多不知道從哪裡找來的陌生人,他們有的跟我年齡相仿,有的則遠比我小。
那一年,我十四歲。
從那以後,我就再也沒有吃過他們吃剩的飯菜,反而是和他們上同一張餐桌。而他們,也不再捉弄我。
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,我要拿起槍上戰場了,而且我要做的,遠比他們更危險。
因為我被收編進入的隊伍,是一支敢死隊。
他們下派了一群士官過來以此訓練我們,但說是訓練,也只是教我們如何開槍,如何拉開手榴彈的保險栓。畢竟我們不需要學什麼戰術,只要懂得聽指揮,他們說哪裡,就衝哪裡就可以了。
訓練兩個月後,我們就被派往了戰場。
我還記得當時的我們,剛上戰區就與他們失去了聯絡,於是全都躲進了一所荒廢的醫院裡。看著身旁那些膽小鬼們,他們每一個人死死握著槍顫抖,事到今日我都覺得好笑。
為什麼會這樣呢,我們都是第一次上戰場,但我卻感覺不到害怕。
不出意外,在死亡率幾乎達到百分百的隊伍裡,我又一次幸運地活下來了。
當然,還有個幸運的人也活了下來。
嗯,應該算不上幸運吧,畢竟我走到哪裡,他就跟到哪裡,所以就活了下來。
我不在乎他是否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