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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第 1 章 穿書 (1 / 3)

1970年,清晨,安林市市委大院內,楊春左手兩隻雞,右手兩斤排骨,滿臉的喜滋滋往院子中去,沒走兩步,就撞上一群婦女同志,個個都提著籃子,一看就是趕早去買菜的,見到楊林,又看了看她手上的東西,忍不住打趣。

“喲,楊同志,又買這麼多好東西啊,不愧是市長家,天天都斷不了肉。”

楊春一聽,面上不顯,心中卻是得意:“這算啥,不就點雞鴨魚肉,要是你女兒成了幹事,難道你連這點錢也捨不得?”

“幹事?誰成了幹事?顧晴嗎?沒聽說啊?她不是還讀書呢嗎?說要考大學的,咋一夜間就成了幹事?哪裡的幹事?”

一連串的提問,顯示出來人的好奇,誰能不好奇?畢竟是顧市長家的事,他們雖來安林不過三年,但在大院委實是鼎鼎大名。

顧市長全名顧愛國,三年前來的安林,來時聲勢浩大,連書記都親自去接人,一來就住進了副市長家垂涎了兩年的小紅樓,來了不到三天,市委就把廚師,司機給配上了,誰知顧家卻拒絕了,毫不猶豫將人給退了回來。

眾人不解,這顧家瞧著也不像是能自己動手幹活的人啊。再打聽,卻嚇一跳,原來顧家不是四口人,而是五口,另外一人是顧家大兒子,叫顧南,聽說是個天才,十四歲讀完大學後就一直入職國防,專門搞研究,聽說很是做了些成果出來,不過運氣不好,在二十二歲時,出了場意外,搶救了一天一夜,最後命保下了,但人卻是昏迷不醒,成了那個什麼植物人。

成了植物人,但國家卻也沒忘記他曾經的功勞,什麼廚師,保姆,還有警衛都給配備了,所以顧家才不需要其它人。

眾人聽到這,才明瞭是何緣故,但心中對顧南更加感興趣,一個昏迷的人,都能得這般待遇,那他之前究竟有多厲害呢?

可惜無論眾人怎麼打聽,都沒能弄清楚所以然,越是這樣,眾人越關注顧家。

所以如今顧晴當上幹事,他們卻連隻言片語都沒聽過,豈不震驚?

楊春笑容微微一斂:“哪是顧晴,是方同志。”

“方同志,那是誰?”

“方珍珍啊,就是顧市長的二兒媳,去年嫁給顧北,後來進了公交公司的那個?”

“原來是她,這下李淑芬同志該高興了吧,她可老喜歡這個兒媳婦了。”

楊春聞言笑得牙不見齒:“那是。”說著舉起手中的雞鴨魚肉:“瞧,這就是李同志特地讓我買的,準備好好請請公交公司的人事科科長,謝謝人家的幫忙呢。”

一聽這話,眾人誇讚的誇讚,附和的附和,畢竟都在顧市長手下吃飯,不能不看他的臉色,可有人就不爽了。

白翠是副市長家的保姆,當初顧愛國一家沒來時,副市長可是風頭無兩,現在捧楊春的那些人當初可都是跟在她屁股後面的,到如今她卻要捧楊春,這讓她怎麼受得了,想起前些日子黃副市長同志的憤恨,白翠嘴巴撇了撇。

“說來,都是李淑芬的兒媳,怎麼這方同志,她就百般疼愛,關心,那易同志呢?貌似從嫁進來起,就從在李同志嘴中聽說過她,同樣是兒媳,這樣厚此薄彼不太好吧。”

楊春臉立刻拉了下來,方同志長得好,人聰明,有一份正經工作不說,還是顧北喜歡,正兒八經嫁進來的。

那易思月算什麼,不過是為了顧家權勢而已,能讓她正兒八經做顧家兒媳,已經是對得起她了,還厚此薄彼,她配嗎?

白翠一見她這黑臉,更加高興的拉踩:“都是兒媳,那易同志更慘,搞不好還要守一輩子的活寡,你們顧家得對她更好才行吧。”

好什麼好,能嫁進顧家已經是她上輩子積德,再好,她怕是都不知道自己姓啥了,楊春滿臉的嘲諷不屑:“白同志,我聽說,你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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