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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軍市賣金 (1 / 3)

第12章 軍市賣金

“快來瞧一瞧看一看咯,新鮮出爐的山海異獸-從從鮮肉,犬齒項鍊,尖爪匕首,不需要您千金,也不收您百金,奇珍異寶現在開售。”

“十金,您買不了吃虧,買不了上當。帶上從從項鍊,那您就是夫人眼中的勇士,情人眼裡的猛男。”

“先到先得,錯過了這一次,下次要想再遇上從從,可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了。”

崇城聯軍後師軍市,一大群行商追隨著崇城聯軍的腳步而至,妖魔雖兇,但這群商人可不怕。

對於商人而言,十倍利就敢殺人放火,二十倍利就能改姓換爹,在他們眼中,要斬妖除魔的又不是他們這些手無縛雞之力的商人,自己只需要用低價收購兵士手中的戰利品,再反手運回朝歌、西岐、東魯這些大城市,就是十倍以上的利潤。

商王朝作戰一般不收繳戰士的戰利品,不然人家自帶甲冑兵器給你勞師遠征,圖什麼?因為愛嗎?

有很多人是為了保家衛國,但保家衛國和戰功、戰利品並不衝突,不是嘛。

一般軍隊主將也不會禁止這些行商的跟隨,打仗時雙方也會給予行商一定的空間,免得誤傷這些中立的單位。

孟嘗的大哥孟渾就是跟著一支從朝歌出發,前往東魯的軍隊行商做了這行。

畢竟,你能交易,我也能交易,誰傷了行商,後面被行商恐懼,不再光顧你家軍營,手底下計程車兵換不到真金白銀,寄不回家書,那可就真的軍心渙散,沒法打了。

商人,嘿,大商的老祖宗就是做這個起家的,這年代,可沒有士農工商這種劃分明確的等級觀念。商人的地位還是很高的。

直到三國時期,某個不願意透漏姓名的將軍搞了一出白衣渡江,假扮商人偷襲了自家盟友,軍隊行商這個角色才開始慢慢淡出歷史的舞臺。

也不是沒有,只是更集中化,變成了世家才玩得起的斂財方式。

當然,那都是後話,為了更好的將手中戰利品置換成真金白銀,也為了讓士卒在外能往家裡寄一些書信和不那麼貴重的物品,崇侯虎特意在後師不遠處准許行商設定移動軍市。

往常行商負責交易的,除了大量的戰俘人牲以外,無非一些金銀飾品,又或者禮器、祭器這些。

有時候也會承接主將們一些運輸大隊的任務,這年頭,商人的基本信譽還是有的,很少有撈一票就跑的,能跟諸侯混熟的,這層關係都比大多數貨物更值錢。

甚至還有很多拿行商運糧、買賣一些其他國家才有的軍事裝備的案例。

嗯,這些東西都得是知根知底的大商人才玩的轉的。

但是伱也別給什麼和氏璧、金縷玉衣這種稀世珍寶的話,還是那句話,風險和價值共存,就看這一杆秤往那邊倒,能倒多少。

現在戰鬥的物件可不是諸侯混戰了,沒有人牲,也沒有各種金銀財寶,跟著崇城聯軍,能圖什麼利呢。

異獸肉,醃製或者燻幹之後也能儲存許久,這可是平日裡大王都吃不到的寶貝,更不用說,很多異獸在山海經裡有著各種各樣的功效。

什麼吃了以後健步如飛,吃了以後百毒不侵,還有吃了以後金槍不倒的。

這可都是寶貝。

孟竹臊紅著臉,看著這個從小就跳脫頑皮的弟弟,一時有些凝噎,只得低著頭,生怕別人注意到。

大庭廣眾之下大聲吆喝,這也是一種本事,孟竹就做不到,盯住他的目光多了,他都會緊張的說不出話。

孟嘗何許人也?前世銷售專業畢業的大學生,雖然學的那些什麼渠道分銷、大客戶管理之類的專業知識全還給了老師,但臉皮厚這是在社會實踐裡練出來的。

“你這真是從從的肉?可別是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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