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過飯後,我們來到那個有兔子的小攤前。這是一個射擊類的遊戲,玩家要在距離靶子十米遠的距離射中靶子,十次中有八次能射中就能領一箇中等大小的玩偶,九次就可以獲得一個大玩偶。
這兒的玩偶有很多,離得遠了還以為是一個賣玩偶的小攤呢。
在我們來的時候就有一兩個人抱著那個大型玩偶走了,我就一直擔心我看上的那一會不會被人領走呢。
但還好,那個最大的娃娃還在。看到規則的時候就開始有點對大兔子失去興趣了。
好難啊,我肯定是拿不到了。
林霖看著擺滿玩具的鋪子,說“這娃娃是真的,姐你想要的是哪隻兔子啊。”
溫恆也看著鋪子沒說話,突然目光鎖定在一個玩偶上,問我“是那隻穿著粉白色連衣裙的兔子嗎?”
“嗯!”
我抬眼看了眼那個兔子‘嗯’了聲。
我們三個一人十發子彈。
“我先來!”雖然知道自己的技術很差,但還是對它充滿好奇。
什麼都準備好後,瞄準射擊。結果意料之中的沒有射中。
“沒事,慢慢來,我會幫你。”溫恆揉捏我的頭,安慰道。
林霖翻了白眼。
“姐,沒事,還有我呢,我保證給你拿到。”林霖邊安慰邊自通道。
別說,這種被人在意的感覺,是真的能夠讓人沉醉其中。
說話的語氣中彷彿都帶著自然和底氣。
“好”
就算這是一本書,沒事,就讓我沉陷其中吧,最後,不用叫醒我。
畢竟我也沒練過射擊類的訓練,耐心本來也不太好,所以總是打不好,十發子彈,也就打中了三彈。
林霖打的很認真,對兔子娃娃志在必得。
但中間還是失誤了一回,這下就只能重新打了。變得一臉不高興,對自己的失誤很不滿。
溫恆不愧是男主,動作不急不躁的沒有一發失誤,而且正中靶心。惹得周圍的人紛紛誇讚他的射擊能力,半開玩笑的問他是不是練過。
溫恆確實練過,這就是他除了是這本書的男主之外對這場遊戲最大的自信。
沒一會兒,就接連中了七次,就差最後兩次就可以拿到兔子了。
看來我的兔子有著落了。
正在我激動的時候,溫恆的手機響了。
他停下手裡的玩具槍,看了眼手機皺起眉。對我說“我先離開一會。”還一邊把玩具槍遞到我面前。
“公司裡出什麼事了嗎?”我接過之後隨口問了句。
他敷衍的“嗯”了聲。
溫恆很快就回來了,眉頭微皺,似乎有什麼心事。
“公司裡出什麼事了嗎?很嚴重?那你要不要提前回國。”我問。
“不用,但我要先走了,有一個專案出了點問題,我去看看。”
“好吧,路上小心。”
等他走過之後,才反應過來他還沒回自己拿到兔子呢。
………真的是,都怪剛才太投入了。
“他走了?”林霖其實已經看見溫恆走了,還是問了一遍。但我總覺得他越說越興奮,就像一個可不喜歡的東西從眼前消失了一樣。